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概述
煤與瓦斯突出是一種復雜的礦井瓦斯動力現象,到目前為止,對各種地質,開采條件下突出發生的規律還沒有完全掌握。黔西縣郁家寨煤礦各級領導干部都必須把防治突出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全體職工都必須嚴格執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1、本礦劃定為突出危險區域,開采前應制定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1)區域綜合防突措施應包括:1)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2)區域防突措施;3)區域措施效果檢驗;4)區域論證;
(2)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險預測;2)、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3)、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4)、安環防護措施。
2、防突工作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嚴禁進行采掘活動。
3、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防突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礦井應當設置防突機構,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
4、防突措施計劃及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安排由技術負責人編制,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礦長審批,分管負責人、分管副礦長組織實施。
5、突出礦井發生突出的必須立即停產,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的原因;在強化實施綜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隱患后,方可恢復生產。
6、管理人員和井下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防突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人員培訓必須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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